邱律師:

 

台灣人統獨公投自決會經過核心幹部審慎評估之後,

一致認為如何將中華民國送還給中國,作了幾項決議如下

 

一、外來政權ㄉ中華民國被列為被告,不宜當承辦者,應避免瓜田李下之嫌

 

二、自古以來ㄉ中華民國選舉,作票案件層出不窮,缺乏信賴度

 

三、中華民國所選出ㄉ總統,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八條總統應於就職時宣誓,

誓詞如左:「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既然已宣誓就職效忠中華民國,就不可能去除中華民國國號

 

四、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十一章   關於非自治領土之宣言第七十三條

(子)於充分尊重關係人民之文化下,保証其政治、經濟、社會、及教育之進展,予以公平待遇,且保障其不受虐待。但中華民國強迫台灣住民使用中華民國身份證,

顯然已公然觸犯到精神虐待台灣住民之嫌,

因此台灣住民有權公投決定中華民國是否繼續存在台灣之必要

 

五、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六章   爭端之和平解決第三十三條一、任何爭端之當事國,

於爭端之繼續存在足以危及國際和平與安全之維持時,應盡先以談判、調查、調停、和解,公斷、司法解決、區域機關或區域辦法之利用、或各該國自行選擇之其他和平方法,求得解決。

 

台灣面對中國飛彈威脅危機,可向聯合國提出請求其介入台灣統獨公自決,不管結局如何,此公信力至少中國心服口服

 

六、武裝革命ㄉ對象是針對中國侵犯台灣時,才需要有ㄉ防禦動作台灣地位目前屬於美國間接托管,沒有必要發生流血革命,刻意製造社會動亂困擾美國政府。

 

七、台灣要正名以前,就必先解決中華民國存在台灣ㄉ事實,才有資格談正名問題,而非本末倒置式ㄉ選上中華民國總統再來正名,這條路大家給過民進黨兩次總統任期機會,

所得到ㄉ結局是台灣越來越不成樣,民心浮躁,經濟日益衰退,民進黨老是以國會無法過半為藉口,民進黨執政就是個失敗ㄉ例子,足以證明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無法有所作為,更表示在中華民國體制內若繼續行改革路線,根本是曠廢時日,

故在中華民國體制下選舉,不管任何人出線擔任中華民國總統,台灣根本就無法完成台灣建國大業,因為任誰也無法抵擋來自美國政府ㄉ強勢壓力而能隨意更改國號

〈陳水扁ㄉ廢統說挨美國賞了一巴掌就是個例子〉

 

八、拒絕中華民國體制下任何選舉使其降低中華民國投票率讓世界各國知道台灣人民唾棄中華民國ㄉ決心,

並取信於聯合國得以介入台灣統獨公投人民自決之行列。

 

、以和平理性方式才能徹底解決台灣建國問題,今日台灣民智提昇,推動統獨公投連署是行民主途徑中必要之舉,

屆時本會會將每日民調結果呈報美國政府,並請其出面協助處理中華民國在台灣ㄉ存廢問題。

 

十、依據台灣關係法六大保證之第五條

5. The United States would not alter its position about the sovereignty of Taiwan which was,

that the question was one to be decided peacefully by the Chinese themselves,

and would not pressure Taiwan to enter into negotiations with China.


翻譯:
美國將不改變關於台灣主權地位的問題只有一個,

傾向於由中國自己以和平方式來決定,

而一開始將不強迫台灣與中國之間的談判

 

因此台灣統獨公投人民自決正符合美國所要求ㄉ一勞永逸徹底解決中華民國在台灣ㄉ問題,

並且堵住了中國之口,使其無法以武力威脅台灣,

也符合聯合國之一中原則,

 

結語:

本會主要執行步驟綱要:

一、中華民國體制下任何選舉

二、以統獨公投人民自決解決中華民國在台灣ㄉ存廢問題。

 

這麼一個簡易ㄉ辦法不採行,卻要捨近求遠勞民傷財ㄉ去競選一個根本無法執行台灣正名ㄉ中華民國總統,

無疑是在增加中華民國ㄉ投票率,

此舉動與本會背道而馳,故恕愛莫能助。

 

台灣人統獨公投自決會

Tu桂英

2007/8/27 Mon, 27 Aug 2007 14:2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enjr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