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 四個如果 內容 蔡百銓
1987年4月17日,全國黨員代表大會議決「台灣國際主
權獨立,不屬於以北京為首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當
時曾為是否宣布獨立引發爭論,經過謝長廷協調,通過
「四個如果」決議文「如果中共武力犯台,如果 ??….
(二)黨綱(基本綱領)
1991年10月7日,全國代表大會通過黨綱(俗稱「台獨黨綱」),提出六項基本主張:
建立(一)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
(二)民主自由的法政秩序,
(三)成長均衡的經濟財政,
(四)公平開放的福利社會,
(五)創新進步的教育文化,
(六)和平獨立的國防外交。
在「建立台灣共和國」方面,明文指出:「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既是歷史事實又是現實狀態,同時也是國際社會之共識。台灣本應就此主權獨立之事實制憲建國,才能保障台灣社會共同體及個別國民之尊嚴、安全,並提供人民追求自由、民主、幸福、正義及自我實現之機會。」[1]
(三)台灣前途決議文
1999年五月八日,全國代表大會迎接次年總統大選,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指出:「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2]
(四)正常國家決議文 (2007年) 待補
[1] 1991年8月,筆者以 Taiwan International Support Group名義,印製250封信函,托人轉請旅日郭榮桔博士寄出,寄給世界各國國王或總統與總理。信中簡述台灣歷史發展,證明「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並且附錄民進黨417決議文與1007決議文(台獨黨綱)之摘要。
[2] 1998年筆者傳真給歐盟辦公室,呼籲支持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信頭寫道Taiwan is a sovereign state alias Republuc of China(台灣是個主權國家,名叫中華民國),也傳給「歐盟研究協會」新潮流故張維邦,這就是「台灣前途決議文」張本。
台灣獨立 扁曾提「四個如果」
「四個如果」為:
「如果國共片面和談、
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利益、
如果中共統一台灣、
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
則民進黨主張台灣獨立。」